今年以来,我市加力提升政府投资基金使用效能,设立了常州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日,我市出台《常州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体系。
据悉,新能源产业基金总规模50亿元,首期规模10亿元,通过参股子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我市新能源产业强链补链延链。
根据《办法》,该基金是由市级财政联合市属国有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引导基金。基金定位为龙城科创发展基金的二级母基金,由龙城科创发展基金管委会统一管理,包括确定基金的发展战略规划、年度投资预算等重大事项。
《办法》还明确了基金投资运作方式、退出与收益分配机制、绩效管理等。
《办法》强调投资计划管理,避免基金无序投资。突出政府基金引导作用。子基金原则上由新能源产业基金与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联合出资参与设立。鼓励管理人对注册在我市的新能源相关领域的成长期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要求子基金注册在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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