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若干建议
近期,生产力发展中心农社科会同常州市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常州市乡村振兴发展基金相关负责人,调研了常州本地农业科技型企业、乡村振兴涉农相关企业,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在调研的过程中寻找涉农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商谈基金投资入股相关事宜。
调研组一行联系了全市120家涉农企业,并实地调研了其中25家有资金合作需求的企业,与2家企业初步达成合作意向,近期进入基金投资尽职调查流程。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诸多问题。常州市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常州市乡村振兴发展基金总规模约2亿元人民币,作为常州市政府投资基金旗下的子基金,对投资的项目要求较高,更青睐有成熟期的企业和社会经验丰富的创始人作为背后支撑的项目,同时对于投资的风险控制极为严格,会与被投资方签订股权回购条款,类似于对赌协议。在此条款约束下,被投资方如果在一定期限内成长性达不到预期,将按合同约定溢价回购股份,相当于变股权为债权。这样的投资入股方式相当于收益由双方共享、风险由企业自担,遭到了很多企业负责人的质疑和抵触。对于一些优质、成熟的农业企业,企业本身的现金流较充足,同时也是银行和社会资本青睐的对象,融资渠道广泛,对于政府农业投资基金的入股并无迫切需求;而对于一些早期的有迫切资金需求的项目,其运营主体往往是初创企业,甚至是未注册企业的团队,这些企业或团队在传统融资渠道受阻的情况下,又往往无法达到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门槛。这就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金融资源错配,大量的农业投资基金苦于找不到合适的投资标的而躺在账上,而众多涉农创新创业项目苦于没有资金支持而胎死腹中。
实际在农业以外其他的行业领域,也广泛存在金融资源错配的情况。政府投资基金瞄准大企业、大项目、精英管理者,为了资金安全和收益可控,不断抬高投资门槛,制定较为严苛的退出机制,而将一些初创项目和创业者拒之门外。基于此现状,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转变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对于像农业这样高投资、高风险、收益周期长的行业领域,增加天使投资板块,注重“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降低创新创业者的风险门槛;
2.提高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容错,对于一些呈现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的创新创业项目,可以适当提高风险偏好,降低保本增收预期,体现公益性和支持创新性;
3.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领示范作用,政府投资基金应起到对社会资本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一些重点行业领域,高效撬动金融资源,杜绝各类基金躺在账户上或在金融系统内部空转,防止形成金融堰塞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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