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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科教城发布“五转”新政促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0-07-23  来源:交汇点  浏览次数:  字号:〖

为了更好地引导和促进园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创新之核”的辐射能力。常州科教城日前发布《关于促进企业“五转”工作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推动企业“众创业、企升高、小转规、规改股、股上市”。

鼓励“众创业”,即扶持广大创业者创办企业《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动科教城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引育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领军人才、科研人员、高校师生等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同时,支持企业做优做强,并按不同发展阶段给予相应奖励。配套发布的《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扶持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明确,对科教城内的各类载体及注册成立5年内的初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享受房租减免、奖金奖励等政策。如,企业参加科技、工信、人社条线双创大赛的,视获奖情况可给予5-50万元奖励等。

引导“企升高”,即推动中小微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对科技服务机构的引进和培育,提升科技服务业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对纳入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和到期重新申报的企业,以及帮助科教城企业成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奖励。

推进“小转规”,即推动小微企业加速转型升级为规上企业(年开票销售超2000万元的企业)。《实施意见》提到,全力推动一批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加速转型升级成为规上企业,大力培育规上企业、瞪羚型企业、科技小巨人、行业小巨人、专精特优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使其逐步成长为骨干型企业、领军型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支持企业在科教城设立总部,发展“总部经济”。同步印发的《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培育规模以上企业的政策措施》明确,将根据企业营业收入、独角兽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部件生产等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梯次奖励。

开展“规改股”,《实施意见》明确,以规上企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在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按照“绿色通道”的要求,积极协助办理、完善有关手续,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推动“股上市”,即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挂牌上市。《实施意见》提出,按照“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的梯次,分类施策,滚动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全面加快园区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上市步伐。配套发布的《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股改挂牌上市的政策措施》明确,对科创板重点后备企业予以重点扶持,企业自进入市重点上市后备名单当年度起,连续三年按照上年实际研发费用的10%给予奖励,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意见》还明确从强化金融支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三杯茶”品牌服务、加强科技服务、加强表彰奖励等方面做好企业“五转”的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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