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市打造科教创新明星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近日,我市出台《常州市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据悉,《若干政策》内容包括强化企业科技创新属性、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强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各级政府科技投入、强化责任担当五个部分,共10条政策,具体包括支持企业建设高效研发体系,创建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以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引领持续创新能力,夯实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基础和潜力,培育一批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科创板企业、科技型上市企业;重点关注“龙城英才”计划引进设立的初创型企业、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形成“挖掘一批、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工作态势等。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若干政策》提升了对高企的支持力度,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由5万元/家的奖励增加至10万元/家;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由15万元/家的奖励增加至30万元/家;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增加了20万元/家的奖励。同时,加强了对科技服务机构的引导,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专利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科技咨询服务机构等为重点,推出一批高水平的服务机构,引导服务机构有效开展高企培育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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