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航锂电技术研究院获得江苏省2017年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类龙头骨干企业在江苏设立独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该项目是省“科技创新40条”中新设立的政策项目,中航锂电也是全省获得该项目的唯一一家企业。
据了解,“省科技创新40条”中明确,要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可享受国有科研机构待遇。省级重点建设和扶持发展的科研项目,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分别向当地政府、主管地税机关申请给予减税或免税。对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进口科研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从事科技研发的社会服务机构,允许发展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非营利性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具备独立法人条件的,对其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不超过20%的奖励(单个机构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已享受其他各级财政研发费用补助的机构不重复奖励。此次,中航锂电获得500万元经费支持。
中航锂电研究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为带动推进我省锂电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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