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常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常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并将于201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常州市人民政府设立常州市专利奖,该奖项是市政府对本市专利和发明人的最高荣誉奖项, 包括市专利金奖、专利优秀奖和优秀发明人奖。办法要求申报市专利金奖和优秀奖的专利为申报单位或申报人自主研发获得,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已经转化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申报市优秀发明人奖应当是常州户籍居民或按照人才引进等政策来常州创新创业的人才,作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有效专利不少于10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国外专利不少于2件,专利成果通过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我市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组织的常州市专利奖评选工作已开展了十三届,对激励发明创造,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起到了良好的作用。此次设立由市政府授予的常州市专利奖,相较于以前的部门奖,有四大亮点:一是市专利奖由市政府授予,励级别大大提升;二是评选周期一年一次,相较以前的两年一次,频次增加;三是既对专利评选,又对发明人评选,评选范围扩大;四是市专利金奖、优秀奖、优秀发明人奖分别奖励奖金5万元、2万元、5万元,奖励金额大大提高。
设立常州市专利奖,体现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要求,是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要求,是激励发明创造、培育创新文化的要求。通过对获奖专利项目和发明人的奖励,将更强有力地激励在创新创造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增强广大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有助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保障作用,推动我市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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