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第六批江苏省创新型试点县(市、区)》通知(苏科新发〔2016〕248号)的相关要求,法规处在统筹考虑本地区科技创新工作布局的基础上,推荐天宁区申报江苏省创新型试点县(市、区)。指导天宁区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指导各申报地区填写《县(市、区)科技创新基本情况表》,科学编制江苏省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了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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