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平台是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支撑,更是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的加速器。但“平台”一词虽被科技界广使用,却没有统一的说法和界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科技平台分为两类进行梳理分析:一是以科技创业为主的孵化类平台;二是以技术创新为主的研发类平台。 一、科技平台建设现状 (一)科技创业为主的孵化类平台 目前,全市建有各级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12家,其中省级孵化器3家,分别是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孵化器(溧阳市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天目湖机电创业园和江苏骏益科技创业园,其中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现有在孵企业62家,孵化毕业企业28家,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获得国家、省市各类创新创业基金项目14个,实施国家“863”项目1个、国家“973”项目1个,共申请专利100多项。现有常州市级孵化器7家、众创空间2家,经认定的市级以上孵化器总建筑面积70多万平方米,其中省级以上认定孵化面积12 万平方米。全市共有在孵企业137家,在孵企业总收入达87000万元,在孵企业从业人数达314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1071人,占从业人数的35%,留学归国人数为61人,占2%。在孵企业获得各级政府计划资助项目数累计达41个,资助金额1210万元。主要做法是: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先后出台了《溧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规定》、《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加快标准厂房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同时孵化器所在镇、区政府也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溧阳市高新技术创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溧阳市高新技术创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仅标准厂房建设一项,全市就年投入2000余万元,使孵化初期的企业创办、人才引进、项目申报、扶持资金、融资担保等方面以最低的成本、最少的精力、最快的速度顺利开展。 二是创优孵化环境。搭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孵化器企业提供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房屋收费、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保护和培训交流等 “一条龙”全程服务,常年提供免费法律事务咨询服务;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融资担保牵线搭桥。组建了江苏中关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园区建设有限公司等2个新的实体化运作融资平台,与天目湖集团公司签订了互保协议。江苏中关村创投专项基金正式注册成立,资本总规模20亿元,为在孵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搭建孵化平台。实行校企联姻,优势互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江苏中关村产业园各孵化器与河海大学等11所院校成立产学研互建基地,致力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为初创阶段高科技企业及项目提供综合服务。目前已建成上海交通大学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节能减排研究院、江苏开磷新材料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的常州紫荆科技有限公司等多个平台。江苏省产学研协同创新基地、江苏中关村省级科技示范创新基地等2项省级科技项目通过评审。 四是培育孵化基地。围绕绿色建筑及机电类产业培育,溧阳市引进深圳硅谷动力的先进管理和招商模式,建立15万平方米骏益科技创业园,专门为具有成长型高科技企业和项目提供标准厂房。目前,已有27家企业入驻,投产19家,尚有5家正在洽谈。骏益已成为省服务业重点项目、常州大学溧阳市技术转移中心及省大学生创业基地的落户点。 (二)技术创新为主的研发平台建设。 目前,我市常州市级以上“三站三中心”达到了81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国家级工程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9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3家,常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2家,省级院士工作站4家。重点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达到95%以上。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纳入建设创新型城市规划。市委市政府对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力争实现全覆盖。今年市政府专门制定出台了《溧阳市推进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建设中的保障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加强科技、发改、经信统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我市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工程的重要举措,成立研发机构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落实专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健全辅导员制度,开展一对一服务,在业务培训、机构建设、政策落实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帮助。今年市政府又将研发机构建设纳入各镇(区)、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做到有任务、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 三是制定激励措施。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列入国家、省科技基础设施计划建设的研发机构给予经费匹配,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认真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扶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税收政策。实施项目申报“一票否决制”,今年我市明确规定未建有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不得申报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不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实行建设要素倾斜,资金、土地、水电气等建设要素优先满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需求。 二、科技平台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科技创新平台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无论传统产业的升级,还是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需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作为支撑。目前,我市科技平台建设虽然有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发展、企业创新需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主要体现在: 一是缺乏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度不高。科技平台建设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要素:首先是刚性环境,包括科研场所、科研设施、信息网络等;其次是柔性环境,包括政策、章程、管理办法、运行机制、投入机制等;最后是人力资本,以人为载体的知识、技术、管理等。我市一些平台具备了某些要素,但缺乏内涵,不能发挥真正的平台作用。现有的科技服务机构的功能、形式单一,服务方式与结构雷同,大都局限于信息收集与提供、技术咨询与指导、科技成果的展示或交易洽谈等方面,整体化服务功能较弱。 二是财政投入不足,平台体系不完善。目前平台建设均以企业所建的研发机构为主,财政资金对平台建设的引导不够。全市缺少“公共科技条件平台”,无法实现集聚性、公共性、开放性的科技服务。而中小企业往往无力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对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十分强烈的需求。科技服务机构偏少,科技服务能力不强。 三是科持人才紧缺,创新能力相对滞后。创新平台在紧缺型专业人才引进服务方面还不能跟上企业创新需求的步伐,特别是一些紧缺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海外留学归国人才,虽然引进方面下了一些功夫,但是留住人才还存在相当大的难度。虽然与不少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但其中较大比例只是挂牌,提供的实际服务较少。企业研发人才 , 特别是高级创新人才匮乏,已经成为我市自主创新的“瓶颈”。 三、加快科技平台建设的对策思路 我市正处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加快科技平台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支撑显得尤为重要。针对我市科技平台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下一步要在三个方面强力推进。 一是加大投入,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科技平台建设项目实行牵头部门或单位负责制,由牵头部门或单位负责提出资源整合与科技平台建设方案,并依据科技平台建设整体框架和项目实施计划,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保障科技平台建设顺利实施。加大政府投入,并采取市场化运营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建立平台建设的稳定投入机制。同时,制定有利于科技平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招才引智,发挥科技人才作用。引导各类科技平台完善多样化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达到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的目的。积极培育典型,对在推动科技平台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实行重奖;切实发挥科技奖励在评价人才、激励人才方面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引导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创新人才。积极维护科技人才权益,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是集聚资源,推动科技平台共建共享。发挥政府对公共科技资源供给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参与科技平台建设的合力。实现服务对象社会化,科技平台不应仅局限于满足研究者的需要,而应面向研究、开发、产业化等不同环节的创新主体,降低全社会创新成本。推进区域、行业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同时,强化科技平台管理与服务,加强对科技平台建设项目的考核评估,不同类别的创新平台,建设主体、发展目标和水平各不相同,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分类推进。(溧阳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