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国际知识产权日临近,4月24日,武进法院对社会发布中英文双版本知识产权保护蓝皮书,并公布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整体呈现关联案件比重下降、疑难复杂案件增多的审理态势,技术服务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案件增多,知识产权案从单一的维权向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转化。武进区一贯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 武进法院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加大对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的惩处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审结江苏源燊动漫产业有限公司“熊出没”系列作品、中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MTV作品等一系列著作权纠纷案,在案件审理中充分考虑涉案作品的性质及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情节及侵权后果,有效救济权利人损失。在常州中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诉常州市中天涂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法院根据商标法规定,针对被告围绕“中邦”品牌实施的“仿名牌、搭便车”行为,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保护权利人对“中邦”商标所拥有的商业利益。 法官建议,企业要重视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梳理企业有哪些类型,如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根据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是申请专利、商标还是采取保密措施,分门别类地建立保护制度,一旦发生他人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情况,要及时固定证据,包括侵权证据的固定、经济损失的计算方式等,都要及时固定以便诉讼。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印制广告册,要避免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这就要求企业在使用这些智力成果时,不能采取“拿来主义”,而是要审查权力来源。(据武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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