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省科技厅以苏科计发〔2014〕12号文发出《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2014年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机构和重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行为重点。申报要点解读如下: 一、重点实验室 2014年原则上暂停新建项目,主要是完善年报制度,开展绩效评估,实施动态调整,对评估期内运行优秀和良好的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每年不高于300万元和200万元的稳定支持。 二、企业研发机构 2014年企业研发机构着力管理创新,扎实推进“百千万”行动计划,即总规模万家、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千家、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百家左右,为夯实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供坚强支撑。与往年支持重点和申报要求的不同点主要在于: 1、省级重点企业研发机构 一是对绩效评估优良的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每家不高于50万元的后补助。 二是新布局部分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着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的原创能力。省企业重点实验室2014年重点支持方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核电关键零部件制造、新光源;新材料-金属基复合材料,特种电缆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生物基材及制品;节能环保-高效节能锅炉;物联网-传感器及系统设备;新一代信息技术-通信设备与网络、新型显示元器件及关键设备;高端装备制造-重大专用设备。 2、万家企业研发机构 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市县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基础上,围绕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新建200家左右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方面将会同省教育厅新建200项以企业为主体申报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与载体 培育建设1-2家以大型科技广场为核心的科技服务示范区,支撑区域产业提升。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将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全省已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绩效评估,采取绩效后补助方式。 四、申报要求 主要是加强组织与会商、限额申报和真实可信。其中省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培育点、科技服务示范区等新建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2-3项,各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省有关部门(未实质性承诺配套经费的不予受理)、省科技计划单列单位1-2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限报8项、各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3项,苏北5市可增报5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限额,实行常年申报、集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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