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10月30日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陆建玲主任带领的省实验动物专家组对常州市兰陵制药有限公司申请的实验动物普通环境(兔、猫)使用许可证进行现场考核。 常州市兰陵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殷侃、兰陵制药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兰陵制药目前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的建设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 专家组在仔细审阅核对用许可证的申报资料、听取单位情况汇报、现场考核质询等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经认真讨论评审,专家组认为,常州市兰陵制药有限公司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条件,一致同意通过考核,发放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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