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出台《关于推进人才强企工作的实施意见》,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规模以上企业引进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覆盖面90%、柔性引进海外智力覆盖面90%、产学研协同创新覆盖面90%,“530”项目产业化率90%。全市企业研发(R&D)投入占GDP的比重达到2.8%,企业R&D活动人员占全社会R&D人员总量的比重超过90%。培育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35家,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5%以上,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3件。 意见提出,引才企业和引进人才可享受人才、项目、企业三大支持政策。对于符合《关于深化“530”计划,建设“东方硅谷”的意见》相关条件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并担任所携带创新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或担任以所携带创业项目为媒介的分公司、新公司负责人,且在锡购房的,享受30万元到100万元的安家补贴;对于引进具有国际国内高级从业资格证书、硕士以上学位,或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在“中国500强”企业、知名跨国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具有世界眼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的工作协议,对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经评审确认的,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薪酬补贴;对于引进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所携带项目,视其规模、投资力度和推进进度,经审核确认的,给予规定的最高500万元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对于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所携带项目,与上述企业合作注册新公司、成立分公司的,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标准作价入股;对企业引进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承担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科研配套经费。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给予奖励。对企业引进的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领衔建成国家级研发机构的,对获得的部、省资助给予配套支持,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 来源:无锡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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