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南京市第三方环境检测市场,加强全市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的管理,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南京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制定了《南京市环境检测实验室管理规定(暂行)》,规定了全市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接受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基本流程。根据《规定》要求,市环保局会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2012年提出申请的实验室开展了资料初审、能力评定和专家评审。经筛选,2013年6月28日,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公布南京市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的通知》【宁环发﹝2013﹞156号】,公布了入选的10家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名单,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顺利通过评审并入选。 入选第三方环境检测实验室,表明该中心获得环境保护部门正式认可,具备在指定范围内受各级环境管理部门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从事各类环境检测业务的资质。该中心将严格按照《南京市环境检测实验室管理规定》的要求,继续做好实验室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环境检测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为环保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并努力将环境监测业务发展成为中心新的业务增长点。 来源: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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