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加强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徐州市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该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需求,徐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推动产学研更加紧密结合为主线,以培育创新型企业为重点,以加快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为抓手,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涉及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和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提出到2015年,培育形成由1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20家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30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5000家民营科技企业组成的创新型企业集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建有研发机构,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1.5%以上,全市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达30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件。 《实施意见》提出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加大科技企业扶持奖励力度,通过财政奖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使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例达到85%以上。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强化企业引才用才主体地位,坚持引才和育才并重,鼓励企业按不低于年销售收入的0.6%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该资金可计入企业研发费用。 提出设立协同创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重大载体、重点项目和重要活动。完善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和文献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公共服务支撑。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加快推动高新区特色产业体系建设、科技园区梯次发展、开发区转型升级。 对于改革科技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技术创新活力,强调要创新科技计划组织管理方式,健全科技项目公平竞争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完善科技经费股权投资或基金创投方式,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加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激励力度,推进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及成果收益等制度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构建科技投融资体系,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模,不断创新科技金融工具和产品,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实施意见》最后提出加强对科技创新工程评价考核,徐州市政府对县区以奖代补。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和保护力度,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提高科技舆论引导能力,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来源:徐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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