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积极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以来,把完善长效机制作为突破口,激发制度活力,使科技特派员制度成为推动全县广大农民群众依靠科技发展经济的有效动力。 一、选派机制。稳定科技特派员工作队伍,精心选派,保证质量。对科技特派员实行科学分类,根据技术专长确定选派方向,根据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选派对口人员。根据季节、项目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在基层的服务时间,做到本职工作和服务基层两不误,同时根据需要跨乡镇流动。 二、投入机制。发挥政府在科技特派员长效机制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加强科技特派员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农副产品基地和利益共同体建设,财政划拨专项经费作为科技特派员创业资金补助,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建设、农民培训、示范推广等。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科技特派员实施科技开发项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三、管理机制。量化考评体系,根据各区镇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不断完善量化考评体系,考核内容重点放在创业项目的实施、服务指导、科技培训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和保障措施,在职权利核定、干部交流、考核、提拔使用等方面解决后顾之忧。 四、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的积极性,在年终考核中,对表现优秀的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各部门在开展奖励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工作者时优先推荐各级科技特派员,同时派出单位要大力支持科技特派员通过组建利益共同体获取应得利益,进一步调动科技特派员到基层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来源:海安县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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