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市政府召开会议,就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年版)和《金坛市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进行解读。金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春洪出席。 《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年版)提出,对年度开票销售收入、净入库税收、项目投入、品牌建设、股改上市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企业,金坛市政府将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其中,根据年度开票销售收入高低,奖励额度从5万元到50万元不等,针对净入库税收的奖励额度从10万元到200万元不等,项目投入奖励额度从20万元到80万元不等。《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若干意见》提出,金坛市政府将对总部设在我市的企业给予经营贡献、用房补助、人才资助、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奖励,其中经营用房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对总部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按“金沙英才计划”予以资助。对总部企业副总经理以上及技术总监、销售总监、财务总监等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按其当年在本地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的80%、后三年的30%给予奖励。 这两个文件的出台,对提高金坛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促进金坛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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