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通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和南通银监分局制定《南通市专利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该市在引导银企合作、促进专利转化实施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自2011年起,该市重点在通州区进行了专利质押试点,通过积极探索,2012年度,全市88家企业申请办理了专利质押融资(发明专利27个,实用新型专利285),企业获得了大量发展急需的资金,专利权质押融资有突破性的进展。《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规范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依据,《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专利权质押融资的含义、用途、条件、融资额度、期限及利率、申办程序、融资管理等。《办法》规定,用于质押融资的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除外)必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权利人为本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专利权有效期不少于5年,且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化政策和环保要求;融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融资额度由银行或担保公司和企业协商确定,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办法商定。来源:南通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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