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首批23家企业兑现了115万元创新券,宿迁市在创新券制度上的探索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2012年9月,该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创新券”制度以来,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创新券对企业自主创新撬动作用初显。 一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得到强化。创新券与原有的科技创新支持方式形成了互补机制,改变了以往企业要获得项目支持必须跟着申报指南走的状况。兑现的23个项目创新方向由企业自行选择,均以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突破技术瓶颈为目标,紧贴生产实际,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二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面加速。发放创新券后,全市新获批市级研发机构132家,同比增加57%;其中领取创新券的企业达82家,占获批总数的62%;在领取创新券的500家中小企业中,建立市级研发机构的比例由25%提高到42%,是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市级研发机构22%比例的1.9倍。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兑现的115万元的创新券,带动企业新增科技研发投入975.4万元,财政资金带动企业研发投入效率达1:8.5,比预期的1:3高出167%。(摘编自:宿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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