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是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宿迁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市主要通过“四项举措”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十二五”时期实现突破性发展。 一是优化政策引导,营造培育科技型企业的良好环境。宿迁市委、市政府于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的意见》,提出宿迁市“十二五”期间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关键性指标,为今后五年的科技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为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坚持分类指导,明确科技型企业培育目标。通过科技人才的引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通过对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和广泛的产学研合作,培育一批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科技型苗子企业。力争经过三至五年的培育发展,全市科技型企业达到4400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家,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60家,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5家,科技型上市公司10家左右。 三是增强公共服务要素的支撑服务能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公共服务是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件,也是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所必需的支撑平台。通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加快政产学研金的有机结合,在搭建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的同时,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工程中心、检测中心、大型仪器中心等机构向宿迁企业开放,服务于宿迁企业的创新需求。 四是完善资金要素的平台搭建工作,加快发展新型科技金融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全省金融改革试点市机遇,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科技担保、科技贷款保险等科技金融业务活动,初步建成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十二五”期间全市科技风险补偿贷款额力争达到5亿元,全市风险投资和科技创业投资公司达到5家以上,管理的投资资金达到20亿元以上,市及各县区、开发区各设立1家以上科技贷款担保公司和科技小贷公司。(来源:宿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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