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关于做好“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12〕74号)文件精神,正式启动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申报工作。 文件明确规定了申报条件:1、在本省区域内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综合性商业街区(商业城),或者具有一定规模,经营和服务特色鲜明的商业街区(商业城);2、商业街区(商业城)设有统一的管理服务机构和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并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3、商业街区(商业城)在经营活动中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申报由符合上述条件的街区(商业城)向我市“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自愿申报,领导小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并由市知识产权局盖章后报送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省“正版正货”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选定示范创建单位。 “正版正货”示范街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将显著提升街区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扩大“正版正货”工作的社会影响,在全市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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