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把农业科技投入作为政府预算保障的重点,年初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的追加分配,都要体现科技投入法定增长的要求,做到农业科技投入占三项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0%。 二是实施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100项重大农业科技示范项目,突出农业种质资源培育、农机装备创新等重点环节,努力提升农业技术水平和农业科技进步贡献份额。力争“十二五”期末,苏州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左右。 三是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依托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努力构建以农业科技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农业技术创新体系。至2015年,建成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技术创新联盟20家,农口技术研发机构100家,培育农业科技企业、农业科技型专业合作社超过200家。 四是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结合农业科技载体建设,大力培养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以适应现代农业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迫切需要。同时选派200名农业科技特派员深入到镇、村、农业企业及合作社,充实农业科技工作力量。 五是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探索推进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重点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人员离岗领办、创办农业科技企业、科技型专业合作社,推动一次产业与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来源:苏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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