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一周快讯 >> 内容

南京市出台九大措施加快推进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及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2012-02-01  来源: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二是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三是允许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四是允许在引进的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中,将市、区(县)属国有股份3年内分红以及按投入时约定的固定回报方式退出的超出部分,用于奖励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团队。五是允许和鼓励以定制的方式,首购首用在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或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内设立的科技创业型企业创制的高新技术新产品。六是新创业的科技创业型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由财政扶持该企业专项用于加大研发投入。七是允许和鼓励在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八是在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股权(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激励以及分红激励试点。九是鼓励在宁高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来源:南京市科委)
主办单位: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7层
联系电话:0519-856815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您是第位游客

政府网站工作报表

纪检监察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7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