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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创建工作
发布日期:2013-02-21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文件《关于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协字【2013】6号),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工作。市知识产权局根据文件精神,正式启动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创建申报工作。
市知识产权局将重点面向全市各省级知识产权区域试点园区、省级以上各类科技产业园开展申报工作。申报领域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试点单位通过一年创建期,将完成四大工作任务:一、建机制。制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业务支撑机制;二、搭平台。遴选优质知识产权专门机构进驻集聚区,建立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支撑平台,承担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各项具体业务;三、定战略。系统梳理特定产业在全球的知识产权态势,调查集聚区企业的知识产权资源状况,分析集聚区的知识产权优劣势和发展空间。形成“一产业一战略”的工作格局;四、促落实。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协调推进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对其他产业工作的支持,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制定集聚区知识产权集群管理章程,加强产业联盟的知识产权互助与合作,实现“合作创新、有序竞争、国际发展”。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优势集聚区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知识产权集群管理,建立由相关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关联企业参与实施、专门机构承担专业化服务的一体化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模式,将有助于集聚区根据产业整体环境和发展趋势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形成协力创新、有序竞争的发展环境;有助于依据竞争态势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制定产业政策,提高集聚区的发展质量;有助于加强集聚区企业的联盟协作,提高集聚区的创新资源配置效率;有助于凝聚形成集聚区知识产权比较优势,增强集聚区的国际竞争实力。(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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