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办法 |
发布日期:2011-09-25 |
日前,江苏出台《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办法》,以进一步提高江苏省专利代理人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水平,提升全省专利代理机构服务水平。 根据《办法》,江苏省将每年组织一次“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活动 ,每次将评出100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办法》规定,参加评选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须是上一年度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且由执业于江苏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利代理机构中的专利代理人撰写,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申请文件不能参加评选活动。参选文件由撰写者所在专利代理机构推荐,其数量不超过该专利代理机构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10%,且符合化学、电子、机械4:3:3的比例。 评选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须满足以下条件:说明书、附图、摘要撰写符合相关要求;申请主题符合相关法律要求;权利要求清楚,说明书能有效支持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在符合相关要求下能最大程度体现申请人的利益;权利要求布局清晰合理。 评选活动将于每年的5月开始,届时,参选文件须于每年5月份报送江苏省“百件优秀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评选工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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