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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科研经费“黑洞”系列报道之一——河海大学:严格审核杜绝虚假票据
发布日期:2013-10-18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科研经费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科研项目统一由学校科技部门管理,科研经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一支笔”审批。
  该校明确规定,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学院(系)及科研基地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设有专门管理办法的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按照相应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针对没有专门经费管理办法的科研项目,也出台“管理办法”予以明确。学校科技、财务、资产、人事、审计和监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共同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在经费使用中,该校以预算为抓手,控制支出方向;严格票据审核,杜绝虚假票据;大额支出及委外合作经费,严格履行分级审批程序并要求合作单位的相应资信等级,委外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40%;个人的劳务性费用,严格审核发放人员资格、标准。
  该校将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纳入重点审计范围,对全部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将专项审计、中期财务检查、财务验收和绩效评价等结果,作为项目申请和科研经费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对规范、科学、有效使用科研经费并做出突出成果的项目、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据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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