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什么范围的合同才属于技术合同? |
信件内容: | 什么范围的合同才属于技术合同? |
留言时间: | 2024-12-16 |
回复时间: | 2024-12-16 |
回复内容: | 石女士,技术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这些合同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及技术秘密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3.技术许可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所订立的合同。 4.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5.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如有疑问请咨询市科技局区成处,电话0519-85681533。感谢您对常州科技工作的关心! |
回复单位: |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
主办单位: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A座7层
电话:0519-856815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